close

親愛的怪伯伯:


謝謝你提醒我今天是情人節


但是,這關我什麼事?


請問:


1.我認識你嗎?


2.我看起來像是涉世未深的笨蛋?


3.我看起來像是好欺負的笨蛋?


4.我有吸引怪叔叔的能力?






說話就說話


幹麻握住人家的手不放?


我知道我的手很嫩


因為平常都用75%酒精在保養


但,這是你能摸的嗎?


我跟你很熟嗎?


你是客人,我是服務生


你來喝喜酒,我來賺錢


我們不認識吧?





而且如果是碰一下也就算了


握著不放會不會太誇張了點?


還是你會摸骨算命?









怎麼情人節都不能安然度過

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張太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