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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怪伯伯:
謝謝你提醒我今天是情人節
但是,這關我什麼事?
請問:
1.我認識你嗎?
2.我看起來像是涉世未深的笨蛋?
3.我看起來像是好欺負的笨蛋?
4.我有吸引怪叔叔的能力?
說話就說話
幹麻握住人家的手不放?
我知道我的手很嫩
因為平常都用75%酒精在保養
但,這是你能摸的嗎?
我跟你很熟嗎?
你是客人,我是服務生
你來喝喜酒,我來賺錢
我們不認識吧?
而且如果是碰一下也就算了
握著不放會不會太誇張了點?
還是你會摸骨算命?
怎麼情人節都不能安然度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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